退运返修需要提交的单证
1.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2.《退运申请报告》及有关情况说明。
3.入境货物通关单、检验检疫证书(包括境外商检机构验证)及其他进口环节应提交的监管证件,如不具备,应说明原因。
4.已报关货物的原报关单正本、报关委托书,以及合同、装箱单、发票、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
5.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退运货物,还应提交国税部门出具出口未退税或已补税的证明。
6.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退运的,应当提交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合格的检验鉴定机构出具的原进、出口货物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7.收发货人双方签订的退运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退运返修流程如下:1.予以接受的,海关完成相关操作;不予接受的,通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并且说明理由。
2.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现场海关递交上述所列需要提交的单证。
3.现场海关经“三级”审核,直接决定是否接受申请,并且在《进、出口货物退运审批表》上予以批注